答:不需要。
答:可以不一致,印刷经营许可证以实际经营场所为准。
答: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或者缩小生产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级农业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答:不会。生产企业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后,除延续外,在农药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生产范围或者变更许可证的其他内容,省级农业农村主管 部门重新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但其有效期限不变。
答:不是。《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农药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范围或者改变生产地址的,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答:业初次申请工程监理资质只能从专业乙级及以下开始。但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答:根据川食药监发〔2017〕93 号二、备案程序(四)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终止网上食品经营的,应当于停止平台服务或者终止网上食品经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部门办理注销备案
答:根据川食药监发〔2017〕93 号二、备案程序(四)网络食品交易主体终止网上食品经营的,应当于停止平台服务或者终止网上食品经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部门办理注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