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是内资企业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在省内申请,服务对象可以是全国。若是外商投资企业,且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需在工信部申请该许可。
答:总公司许可证载明事项有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分公司的相关信息不会在许可证上载明,无需做变更。
答: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接受并完成总公司委派的任务。许可证上载明了域名,凡未在许可证载明之列的,均不可以利用该网站经营电信业务。
答:不需要。请参考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答: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域名及网站。
答:企业可进入工信部官网(http://www.miit.gov.cn/), 在子栏目:相关司局-信管局-市场管理栏目里查询。
答:按实际情况写明未开展业务,无遗留用户问题即可。
答:许可证已过期不能续期,至少提前一个月已提交齐备材料,且材料无问题的,方可续期。正常应在到期90天前开始提交续期材料。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需根据具体原因,判断是否可正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