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从化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3年以来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包括(一)经营情况以及财务审计报告;(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4.行政许可期限内受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 其中《从化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和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答:按照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对于该问题,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举证,为此,劳动者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时效内投诉反映。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名。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答: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a)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b)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c)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答:1.《从化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验资机构(法定验资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复印件);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岗位名称和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六)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七)违反协议的责任。并可以约定以下内容:(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二)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三)劳动者工伤或患病期间的相关事项;(四)经济补偿等
答:对于该问题,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举证,为此,劳动者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时效内投诉反映。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