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标准编号:Q/(企业代号)(空格)(四位顺序号)J-(四位年号),例如:Q/BJAB 0001J-2018 备案编号:(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四位顺序号)J-(四位年代号),例如:110179J-2018。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实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精神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的有效期由180日延长至1年。
答:注销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有:1、申请报告(申请单位情况总体介绍,申请注销的原因,并写明“许可证注销后,我单位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原件
答: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申请许可证条件为:1.为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台、报刊社、融媒体中心等),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答:广播电视站应按规定转播好中央、省级和当地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称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不得在转播节目中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不得将广播电视站出租、转让、承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答: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主动提出注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69、70条,提供如下材料:1、注销申请表(原件1份) 2、拟注销许可证(原件)
答:单机无线发射功率大于50瓦,申请甲类;单机功率小于或等于50瓦,申请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