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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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依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6]30号规定:企业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
二、办理材料
企业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简称网上平台),依相关要求和提示进行新参保单位信息网上申报(推荐使用),
或应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单机版软件,可通过网上平台下载至本地安装使用)进行参保信息填报。
企业录入登记信息并提交确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通过单机版软件申报的还需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件。
携带上述材料及新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缴费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及数据准确性。
审核通过的,在两份登记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返还企业一份,连同上述复印件一并留存,完成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企业完成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后,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数字证书申请、激活或已有数字证书的授权业务。
四、办理时限
企业应依法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