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工作,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10年11月5日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公布。《办法》分总则、许可条件和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27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材料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
二、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说明材料
三、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的说明材料
四、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说明材料
办理流程